馮宜亮被控專業失德 聆訊中途忽要求改用廣東話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7/17 17:15

最後更新: 2016/07/17 17:29

分享:

分享:

著名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被指不當向一名10個月大嬰兒處方類固醇及抗生素,被香港醫務委員會控告9項專業失德罪。今日(17日)繼續聆訊時,辯方律師指昨日用英文作供的馮宜亮,期望用廣東話進行盤問,形容用中文表達是比英文自在(more comfortable)。

據律政人員理解,馮指自己日常生活是用75%中文,25%英文,而昨日說的是完全正確,只是認為會做得更好,他認為馮不能將說過的從頭再來(overturn),亦不可有第二語句(second bite)。主席麥列菲菲要求,若選用廣東語需沿用至總結,馮選擇之後亦用廣東話。

對於馮宜亮望以廣東話再表達昨日用英文作說出的供詞,聆訊的法律顧問岑炳生提議,給予馮半小時思考昨日有哪些供詞需更好地表達多一次,但認為只能是有限度的問題,並需經委員會商討決定能否再用廣東話演繹。麥列菲菲指馮提出索取昨日提問的問題是「問得太多(asking to much)」,要求馮單獨撰寫,過程中不可以跟其他人溝通。

馮宜亮提交問題,並確定用廣東話作供,麥列菲菲要求他作供時需近100%用同一語言,並宣佈聆訊將在8月31日繼續。

岑炳生在聆訊後接受記者提問時直言,有人會在開頭選用母語,但未試過有人在中途提出換語言;麥列菲菲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出,每個證人有選擇權,會盡量遷就,但是記憶中是第一次有人要求在聆訊中途轉語言。

案情指,馮宜亮於2010至2011年間,治療十個月大、有咳嗽及輕微發燒徵狀的男嬰時,診斷他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,並同時處方幾種類固醇,男嬰服藥後嘴唇曾有近一分鐘變藍及暈眩。

控方昨日傳召專家證人、威爾斯親王醫院兒科醫生張錦流作供,張質疑馮宜亮對男嬰同時處方兩種類固醇的必要,以及處方劑量過高。張錦流指出,馮處方的類固醇Allersan劑量短期使用對一個10個月大嬰兒不算高;但類固醇Flixotide 的劑量則算過高,而且該類固醇只會於病人入深切治療部時才考慮使用。

但馮宜亮答辯時指出,他在第二次診症已處方Flixotide,但男嬰在第三次求診時仍有鼻塞,才加入Allersan。馮又強調同時使用兩種類固醇是「非常安全」,因為劑量只是很少。